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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在促进教师校长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着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决定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简称“双名工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深度学习、导师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年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2个月)。帮助参训校长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同时,引导支持参训校长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开展教育扶贫,加强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社会服务,辐射带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质量提升。

二、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曾经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担任正职校长累计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全国中小学优秀校长高级研究班或省级名校长培养项目的优先。

三、培养方式

按照“整体规划、个性指导、训用结合、连续培养、协同创新”的思路,为参训校长建立集中培养基地、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搭建思想和实践示范推广平台,通过基地引领研修、导师个性化指导、参训校长示范提升等方式,对参训校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一)深度学习

培养基地组织参训校长采取选修课程、研读名著、同伴互助、听取名家讲坛、境内外实地研修考察等形式,引导参训校长自主学习,针对有关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探索。

(二)导师指导

导师组织参训校长采取课题研究、项目合作、跟岗学习、发表成果、反思实践等形式,对参训校长进行个性化培养,帮助参训校长凝练思想。

(三)示范提升

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培养基地的指导下,参训校长通过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巡回讲学、名师名校长论坛、成果展示等形式,宣传推广自己的教育思想,引领其他学校教师校长开展理论和实践研修,提升办学理念能力,在示范引领过程中进一步检验、丰富、提升教育思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的统筹规划。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名校长领航班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参训名师名校长遴选、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从经费、教育研究和培养进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帮助参训名师名校长在本省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其在本地区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平台。

(二)培养基地条件(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

1.承担过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项目3年以上。

2.具有整合优质资源的能力,拥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研究和指导、办学实践指导等专家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并能为学员开展理论研修、科学研究、跟岗实践、参观考察、高等论坛等提供支持保障。

3.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在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领域有较高知名度。通过项目申报评审、专家答辩等审查环节。

(三)严格遴选参训学员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训校长分别不超过4人。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通过个人申请,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确定培养人选报送项目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答辩,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培养对象。

(四)组建高水平导师队伍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根据理论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个参训校长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小学中心、导师与参训校长共同制定三年学习研究方案,强化导师对参训校长学习、研究、实践等环节的指导责任,实现教育研究和实践培养紧密结合。

(五)制定项目考核评价制度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一直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对小学中心进行定期检查。培养周期届满,参训校长撰写总结性发展报告,项目办组织专家会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合格后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颁发结业证书。